3.本次招标为国内公告公开招标,凡来自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国家的所有投标人均可投标。
4.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以从2024年4月19日12时起至2024年5月21日17时止(工作时间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查阅招标文件。
5.潜在投标人应注意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4条关于合格性和利益冲突的规定。所有存在利益冲突的投标人均为不合格的投标人。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
·国内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具备建设监管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外投标人应具备同等的资格标准。
·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有5年(2019年3月1日-投标截止日)的作为承包商、联合体成员或分包商的经验。
·根据过去3年里(2020年,2021年,2022年)在建工程或已完工程经核实的已收到的付款额计算的最低年均施工营业额为人民币57,000,000.00元。
·投标人必须证明其最近的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加上任何信贷或者其它融资渠道,(不包括合同预付款),扣除其现有合同承诺的现金流必须能够满足人民币5,700,000.00元的现金流要求。
·在过去5年里(2019年3月1日-投标截止日),作为承包商、联合体成员或分包商,至少参与了2个合同的实施,并且每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8,000,000.00元。这些合同应该已经成功完成,且与本合同的内容相似。相似包括工程规模、复杂程度、施工方法或技术以及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其它特征。上述合同或在过去5年里投标人实施的其它合同至少应包括以下的一些关键工程:房屋建筑工程。
·提交过去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者其它财务报表(投标人所在国家法律没有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以反映投标人现在财务状况的稳定性及其长期的盈利性。如果投标人递交的是没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其所在国家没有相关财务报表审计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最低要求,投标人过去三年每年的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均应为正值。
·人员
投标人应证明其所建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能够满足下述要求:
(1)岗位: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全部相似工作经验(年):8年;人数:1个;类似工程相同岗位的经验(年):5年。
(2)岗位: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全部相似工作经验(年):8年;人数:1个;类似工程相同岗位的经验(年):5年。
(3)岗位:质量管理工程师: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全部相似工作经验(年):5年;人数:1个;类似工程相同岗位的经验(年):3年。
(4)岗位:安全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全部相似工作经验(年):5年;人数:1个;类似工程相同岗位的经验(年):3年。
(5)岗位:计量工程师: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全部相似工作经验(年):5年;人数:1个;类似工程相同岗位的经验(年):3年。
·投标人应证明其拥有或能够获得或租用到下述关键设备:
(1)设备类型:挖掘机;设备特征:1m3,功率88kw及以上;最低数量要求:6台。
(2)设备类型:夯实机;设备特征:功率7.5kw及以上;最低数量要求:12台。
(3)设备类型:装载机;设备特征:功率30kw及以上;最低数量要求:6台。
(4)设备类型:自卸汽车;设备特征:10T及以上;最低数量要求:6台。
(5)设备类型: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最低数量要求:6套。
(6)设备类型:钢筋调直、弯曲、切割等加工设备;最低数量要求:6套。
(7)设备类型:直流弧焊机;设备特征:功率32kw及以上;最低数量要求:6台。
(8)设备类型:交流弧焊机;设备特征:功率21kw及以上;最低数量要求:6台。
(9)设备类型:混凝土搅拌机;设备特征:350L及以上;最低数量要求:6台。
(10)设备类型:起重机;最低数量要求:2台。
详细信息将在招标文件中提供。
4.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以从2024年4月19日12时起至2024年5月21日17时止(工作时间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查阅招标文件。
5.潜在投标人应注意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4条关于合格性和利益冲突的规定。所有存在利益冲突的投标人均为不合格的投标人。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
·国内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具备建设监管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外投标人应具备同等的资格标准。
·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有5年(2019年3月1日-投标截止日)的作为承包商、联合体成员或分包商的经验。
·根据过去3年里(2020年,2021年,2022年)在建工程或已完工程经核实的已收到的付款额计算的最低年均施工营业额为人民币57,000,000.00元。
·投标人必须证明其最近的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加上任何信贷或者其它融资渠道,(不包括合同预付款),扣除其现有合同承诺的现金流必须能够满足人民币5,700,000.00元的现金流要求。
·在过去5年里(2019年3月1日-投标截止日),作为承包商、联合体成员或分包商,至少参与了2个合同的实施,并且每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8,000,000.00元。这些合同应该已经成功完成,且与本合同的内容相似。相似包括工程规模、复杂程度、施工方法或技术以及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其它特征。上述合同或在过去5年里投标人实施的其它合同至少应包括以下的一些关键工程:房屋建筑工程。
·提交过去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者其它财务报表(投标人所在国家法律没有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以反映投标人现在财务状况的稳定性及其长期的盈利性。如果投标人递交的是没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其所在国家没有相关财务报表审计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最低要求,投标人过去三年每年的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均应为正值。
·人员
投标人应证明其所建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能够满足下述要求:
(1)岗位: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全部相似工作经验(年):8年;人数:1个;类似工程相同岗位的经验(年):5年。
(2)岗位: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全部相似工作经验(年):8年;人数:1个;类似工程相同岗位的经验(年):5年。
(3)岗位:质量管理工程师: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全部相似工作经验(年):5年;人数:1个;类似工程相同岗位的经验(年):3年。
(4)岗位:安全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全部相似工作经验(年):5年;人数:1个;类似工程相同岗位的经验(年):3年。
(5)岗位:计量工程师: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全部相似工作经验(年):5年;人数:1个;类似工程相同岗位的经验(年):3年。
·投标人应证明其拥有或能够获得或租用到下述关键设备:
(1)设备类型:挖掘机;设备特征:1m3,功率88kw及以上;最低数量要求:6台。
(2)设备类型:夯实机;设备特征:功率7.5kw及以上;最低数量要求:12台。
(3)设备类型:装载机;设备特征:功率30kw及以上;最低数量要求:6台。
(4)设备类型:自卸汽车;设备特征:10T及以上;最低数量要求:6台。
(5)设备类型: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最低数量要求:6套。
(6)设备类型:钢筋调直、弯曲、切割等加工设备;最低数量要求:6套。
(7)设备类型:直流弧焊机;设备特征:功率32kw及以上;最低数量要求:6台。
(8)设备类型:交流弧焊机;设备特征:功率21kw及以上;最低数量要求:6台。
(9)设备类型:混凝土搅拌机;设备特征:350L及以上;最低数量要求:6台。
(10)设备类型:起重机;最低数量要求:2台。
详细信息将在招标文件中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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