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 133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3300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 2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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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标的金额 (元) |
是否允许 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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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影灯 |
3 |
台 |
4800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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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纯水机 |
1 |
台 |
85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6)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7)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除在首次响应文件中提供外)。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8日 至 2024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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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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