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铁路运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轨道作业车发动机大修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轨道作业车发动机大修。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单位,资质证照有效存续,可以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营业执照和发票复印件。 2.报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报价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 4.报价人营业执照需具备本次采购相关的经营范围,须具有本次采购相应的专业资格,提供近三年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配件委外维修业绩3份(合同扫描件)。 5.报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及法人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在任何时候发现报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内蒙古铁路运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权依法追究报价人的责任。
四、
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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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轨道作业车发动机大修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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