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SC01092220240005
2.采购项目名称:龙潭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拖拉机采购项目
3.采购人: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龙潭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自有资金,已落实。预算金额:¥23.7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龙潭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采购拖拉机、旋耕机、秸秆粉碎还田机一批。
本次采购项目共1个包件,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项目公告在成都农交所“应进必进,阳光交易”农村三资数字交易平台官网(https://zc.cdaee.com:18080/ygcg/)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法定的其他条件:无;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说明: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禁止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七、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请于2024年4月19日 00:00:00至2024年4月25日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购买并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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