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采购项目名称:宜宾市筠连县关闭煤矿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矿井涌水治理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人:筠连县恒新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宜宾市筠连县关闭煤矿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矿井涌水治理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建设地址:筠连县。
3.工期:360日历天。
4.最高限价:365000.00元。
5.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平安联营煤矿、青山煤矿、金鑫煤矿、小寨煤矿、河坝煤矿、益民煤矿共计六座开展综合地面治理管控措施:对平安煤矿、槐树煤矿、68维新煤矿共计三座开展煤矿尾水封堵管控措施;对夏泉煤矿共计一座开展尾水监控监管措施。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请登录)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4.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被列入相关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可研、预算、过控、招标代理、勘察、施工、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磋商文件自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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