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987,100.00元
最高限价:8,987,1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 酉阳县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采购项目 | 8,987,100.00元 | 1 | 项 | 充分利用宅基地相关数据资料,开展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综合运用遥感、测绘、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全面摸清我县区域宅基地数量、布局、权属、利用状况等基础信息,建立农村宅基地数据库,编制农村宅基地数据台账和利用现状图件,建立县级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宅基地数字化管理,对全面掌握我县农村宅基地现状、加强宅基地监督管理、规范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的盘活利用、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完成相关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非小微企业的,应将采购合同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且分包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比例不低于3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应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及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投标人应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企业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格证书(专业范围应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三、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4月18日 至 2024年4月25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