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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禹城市2023年土地综合整治与“吨半粮”生产能力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禹城市农业农村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禹城宝泰恒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DZSYCGC-202400152001 2.建设地点:德州市禹城市城区及下属镇街 3.建设规模:禹城市2023年土地综合整治与“吨半粮”生产能力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及“吨半粮”生产能力建设工程两大工程。 4.计划工期:总工期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出具符合招标人及相关部门要求的设计成果。 5.招标范围:含设计、采购、施工、调试、报检、验收、移交、保修及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全部费用缴纳(项管及监理费除外)、相关手续办理等,即本项目须确保达到交钥匙条件。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7.招标控制价: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不低于3%(含设计费,建安工程费的2‰,设计费不参与下浮) 8.其他:无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1有效期内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由于国家进行机构改革,已停止对资质的延续和认定工作,涉及土地资质到期问题,视同有效)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1.2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设计负责人:由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派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项目负责人:由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派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在施、中标、预中标等建设项目。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5.其他: 5.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同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5.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5.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5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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