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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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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中牟县城市管理局中牟县餐厨垃圾收运处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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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中牟政采竞谈-2024-03-4 | |||||||||||||||
| 2、项目名称:中牟县城市管理局中牟县餐厨垃圾收运处理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 4、预算金额:1,37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137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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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服务内容:中牟县辖区内沿街餐饮店、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景区等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转运、处理,餐厨垃圾收运处理每天约30吨; (2)服务期限:半年; (3)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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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执行促进中小微 (监狱、残疾人福利) 企业发展等相关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照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及以下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电子缴款凭证或相关部门开具的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誉要求: ①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谈判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开标后评标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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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4年04月19日 至 2024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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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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