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桂平市菠萝坑、木桥头坑流域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桂平市菠萝坑、木桥头坑流域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已由桂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桂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桂平市菠萝坑、木桥头坑流域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浔发改计[2023]10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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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招标项目编号:E450 报建号(如有):无 建设地点:桂平市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包括桂平市菠萝坑、木桥头坑流域排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和流域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两个子项目。其治理内容包含1、菠萝坑流域:在松柏街、桂南路等 18 条主要市政道路建设dn300-1000 污水管 15.8公里及菠萝坑内两侧建设截污管3.6公里;在禄棠街、浔州路等7 条主要市政道路新建 dn800-2400 雨水管 6.7公里,并修建两座污水泵站及修复部分错混接及老旧劣质管网。2、木桥头坑流域:在永和街、朝阳街等14条主要市政道路新建dn400-500 污水管 17.4km;在永和街、桂明路等7条主要市政道路新建dn800-1350雨水管 8.2公里及修复部分错混接及老旧劣质管网;3、生态修复大坑口、二坑口河道约1.1公顷。 合同估算价:387.0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08002851003700001001,标段(包)名称:桂平市菠萝坑、木桥头坑流域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 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定额期限30日历天 备注:建筑工程设计定额服务期限应按《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2016年版)》确定,不得任意压缩设计周期, 确需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并增加压缩周期费用,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市政工程项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招标,其他 :初步设计概算 备注:除概念性方案设计,鼓励对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设计总包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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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质 备注:招标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设计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及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且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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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4月18日 北京时间 16时21分 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下载招标文件。 |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6.1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09日09时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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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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