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国家税务总局甘南州税务局(联合采购牵头单位)、合作市税务局、夏河县税务局、碌曲县税务局、玛曲县税务局、肃北县税务局、肃南县税务局、天祝县税务局供氧设备联合采购项目(第一期)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甘南州税务局(联合采购牵头单位)、合作市税务局、夏河县税务局、碌曲县税务局、玛曲县税务局、肃北县税务局、肃南县税务局、天祝县税务局供氧设备联合采购项目(第一期)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Zp024-CG772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甘南州税务局(联合采购牵头单位)、合作市税务局、夏河县税务局、碌曲县税务局、玛曲县税务局、肃北县税务局、肃南县税务局、天祝县税务局供氧设备联合采购项目(第一期)

预算金额: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甘南藏族自治州税务局牵头,合作市税务局、碌曲县税务局、玛曲县税务局、夏河县税务局、天祝藏族自治县税务局、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税务局、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税务局8家单位2024年供氧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2本项目不得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至 2024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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