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公示(见附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有关当事人可以对采购需求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或建议(见附件1)。采购中心负责将相关意见或建议转交采购人,并请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实际情况修改完善需求,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请在公示日期起7日内将意见或建议书面反馈至学校采购中心,同步将电子档文件发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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