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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生态环境局郓城县分局郓城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郓巨河生态修复及水质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4-18 收藏项目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郓城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郓巨河生态修复及水质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85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850000.00 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85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850000.00 元。

采购需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郓巨河生态修复及水质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具体内容详见项目说明和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否则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3、根据“关于实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菏财采[2022]9 号)”要求,各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资格信用承诺,格式见附件;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不得超过两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②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者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③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责任和承担的工作;
④联合体双方必须明确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

三、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04-29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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