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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贤路雨水泵站电力设备更换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4-18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2024年广贤路雨水泵站电力设备更换项目

预算编号: 1224-00025216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280000元 (国库资金:128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2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2024年广贤路雨水泵站电力设备更换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8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2024年广贤路雨水泵站电力设备更换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报价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20﹞46 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上海)网站https://credit.fgw.sh.gov.cn/index.html)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8日至2024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6日 14: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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