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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水文中心各中心站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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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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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请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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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枣庄市水文中心各中心站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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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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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1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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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1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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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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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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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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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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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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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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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3.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3.3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声明);3.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3.3.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3.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3.6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3.7未被暂停或取消枣庄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3.9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3.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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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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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2024年4月19日9时0分至2024年4月25日17时30分,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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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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