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德格县卡松渡乡银多村银多沟山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德格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德发改项〔2024〕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德格县水利水土保持站,建设资金来自其他来源:增发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德格县水利水土保持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甘孜州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德格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德发改项〔2024〕1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德格县卡松渡乡。
2.1.2工程内容及规模:防护河段长940m,拟新建左岸护坡388.80m,右岸防洪堤770.40m。
2.1.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1.4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今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600万的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按照(川建行规 【2020】10 号)的解释高原地区所处自然环境具有特殊性,可设定高海拔地区业绩。高海拔地区工程业绩是指项目±0.00 标高所对应的海拔高度 1500 米以上的业绩。本项目所处地为高海拔区域,类似业绩须是高海拔地区的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 合同协议书、 合同工程完工证书 (或完(竣)工验收鉴定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1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9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05月15日 10时00分下载招标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15日 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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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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