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苏里格南作业分公司2024年电动执行机构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苏里格南作业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长庆油田苏里格南作业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2.1.1项目背景概况
物资采购项目:苏里格南作业分公司2024年电动执行机构采购,通过公开招标选取1名中标人作为供应商,预计采购总金额356.62万元。
交货时间:2024年12月31日前(以实际订单为准)。
交货地点:内蒙古鄂托克前旗城川周边。
需求单位:苏南公司产建项目组。
其他:招标结果有效期限及价格调整机制:
(1)成交人及最终物资价格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期内根据采购人需求与成交人直接签署合同,期间因产品质量未达标等情况产生,则终止合同。
(2)价格调整机制:有效期内原则上不做调整,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者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度变化时,由采购人与成交人恰谈确定价格或重新启动招标。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招标项目为苏里格南作业分公司2024年电动执行机构采购。
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规格见公告“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
2.3 技术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2 :技术及其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其他组织、事业单位等不能提供本单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 2023 年上级组织的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3供应商须为标的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还须提供产品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厂授权销售协议、代理协议等),且互为授权和被授权关系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此项目投标。
3.3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4 其它要求:
(1)提供防爆产品的防爆证书原件扫描件。(防爆/防护等级不低于ExdII BT4/IP68);(2)提供检验报告和合格证原件扫描件;
(3)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中带“*”的技术条款及数据单中的各类参数要求。
3.5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没有资不抵债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04月18日至2024年04月25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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