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 厦门海关2024年技术中心冰鲜水产品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合计总金额人民币5,800,000.00元,其中包1人民币5,800,000.00元。
四、招标内容:
(一)货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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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序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价预算(元)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质保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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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1 |
1 |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1 |
2,540,000.00 |
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交货期均不得超过正式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日的交货期时间。供应商应予以特别注意:如出现未能到期供货的情况,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执行,所有的经济损失由逾期供货商单方承担。 |
厦门海关指定地点 |
本项目设备质保期要求为:验收合格后,主机及主机全部组件质保期2年。氮气发生器质保期2年。在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原生产厂商的故障检查、维修及维护等服务,所有服务及配件全部免费;质保期外提供仪器终身维修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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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三重四极杆气质联用仪 |
1 |
1,1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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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气相色谱仪(含ECD+FPD) |
1 |
4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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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液相色谱仪(含DAD+荧光) |
1 |
44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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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配液相) |
1 |
1,300,000.00 |
(二)行业类型:工业
(三)其它要求
1.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包中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2.针对同一包,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
3.各品目产品的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本品目预算(品目预算详见项目需求书中的分配表),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
2、开标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从采购机构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机构。
4、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4-04-18 00:00:00至2024-04-26 23:59:59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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