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23]15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河北省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建设规模:新建基岩标、分层标,改造基岩标、分层标。其中新建基岩标 40 座、分层标 110 组,并购置自动监测传输仪器 110台(套)。改造基岩标2 座、分层标 4组。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规定要求,成果文件满足招标人要求并能通过各相关部门评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初步设计报告、设计概算编制。按招标人要求出具成果资料,并负责完成初步设计批复所需的要件办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初步设计能力;具备有效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投标人为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应提供投标人开户银行2023年1月1日以后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只查询投标人本身,不含其分公司。如未查询到投标人名称,视为其信用无问题);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上未被列入地质勘查单位异常名录。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具备资源与环境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资源与环境类相关专业包括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矿产、地质勘查、地质勘探、地质学等专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19 09:00至2024-04-26 09: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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