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T-C-2024036
项目名称:2024年安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洁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644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644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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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所属行业 |
服务要求 |
磋商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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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2024年安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洁服务采购 |
1项 |
10644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106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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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壹拾万零陆仟肆佰肆拾元整(¥1064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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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进场服务,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按照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由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8日至2024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时间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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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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