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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 |
BYZ-GK-2024044 |
发布日期 |
2024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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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 |
亳州市人民医院南院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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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2日12:00 时(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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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
(请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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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条件 |
采购单位(业主) |
亳州市人民医院 |
资金来源 |
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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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亳州市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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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标包划分 |
本项目需求如下: 南院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按照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后要落实排污许可证中关于自行监测项目,公开排放信息,记录环境管理台账提交执行报告等要求。沙门氏菌及志贺氏菌检测报告一季度一次,每季度一次用便携式明渠流量计比对装置对现场安装超声波流量计进行校准并出报告。以及排污许可证到期办理新证等与排污许可证相关的一切数据上传及填报等事务,并保证及时性及准确性;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并不局限于以上几项投标人要根据环保部门政策要求变化执行。总预算:1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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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范围 |
供应商须按本采购文件要求,负责采购货物的供货、包装运输(包括装卸至安装地点)、保险、安装(或组装)、检测、验收、培训、税金、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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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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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
1、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与本项目有关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有效)。 4、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略)(盖章有效)。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需原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原件)。 7、信用要求: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查询结果为准)。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8、服务商须通过省级及以上 CMA 监测资质认定(资质证书); 9、废水采样点位、样品采集、样品保存及运输按照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1-2019)中相关要求进行。其中医院废水中粪大肠菌群、结核杆菌采用灭菌的玻璃瓶或无菌袋进行采样,保存期限6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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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响应 |
■不接受;□接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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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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