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工程名称:宿州市2024年第一批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S307泗沙路(K26+815~K34+495 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2.2工程实施地点:灵璧县境内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工程规模:项目起点位于泗灵界(桩号为K26+815),终点位于灵璧和固镇界(桩号为K34+495),全长7.68公里,实施养护方案:功能性修复和结构性修复。功能性修复方案为路面病害修补后加铺沥青混凝土面层;结构性修复方案为二灰碎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5质量要求:(1)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2)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招标控制价:7072034.15元。
2.8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9付款方式:已完合格工程量达到30%时,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对应合同价款的80%;工程完成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对应合同价款的80%;竣(交)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后支付审定价款的97%;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质量保证金接受现金、支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承担并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国省干线(或高速公路)公路养护工程施工(须包含:路基路面养护工程内容)业绩。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类)。投标人须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中标待建工程”,提供承诺函。(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
3.4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相关专业仅限:公路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路桥工程、道桥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道路工程)。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其他要求:中标企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提供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5月8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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