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采购编号:24
1.2、项目名称:东六环路(京哈高速-潞苑北大街)改造工程主体标10kV电力迁改工程-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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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物资 |
物资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物资最高限价 (单价/元) |
物资最高 限价 (总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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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低压电力电缆-型号:YJY,导体材质:铜,截面mm2:16,芯数:2芯,阻燃特性:ZC,铠装形式:22,特殊要求:普通 |
/ |
千米 |
0.90 |
32000 |
28800.00 |
1.3、采购项目内容:
1.4、分标编号:001
1.5、标名称:电缆
2、付款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
3、交货期:采购人指定交货时间;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
5、质量标准: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通用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无因不良行为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情况。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应答人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8)应答人应按照“应答文件格式”提供“与应答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如无相关信息请在相应位置列明)、“股权关系承诺函”和“从业限制情况承诺函”,放入应答文件并签字盖章;未按前述要求提供“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股权关系承诺函”、“从业限制情况承诺函”(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内部基于上下级监督管理关系或出资关系,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向下级单位或其出资单位委派人员任职或从事与原单位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的除外,无需提供“从业限制情况承诺函”)或填写、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答文件,不利后果(包括不利评审或否决)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3.2专用资格条件: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供应商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
(3)供应商应在资金、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
(4)供应商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产品必须是全新的且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符合使用方规定的规格型号;
(5)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
(7)应答人须具有采购清单内主要材料的相应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证书)或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三、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2日。
应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10时00分止,开标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四、应答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4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未上传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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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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