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凤阳县沿淮道路环境整治工程(S315凤阳至临淮关道路一级公路改造工程)、G329凤阳至蚌埠段改线工程(凤阳段)水土保持监测、验收项目
2、招标人名称:凤阳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凤阳县境内
4、项目概况:凤阳县沿淮道路环境整治工程(S315凤阳至临淮关道路一级公路改造工程)等级为一级公路标准建设,道路宽度34m~38m,道路长度5.795km,道路下铺设供水管道及交通、排水、照明、绿化、管综、电力(土建)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G329凤阳至蚌埠段改线工程(凤阳段)全长16.823km,路基宽32m~40m,设计速度80km/h,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主要由路基工程区、交叉工程区、桥梁工程区、附属工程区、取(弃)土(渣)场区、施工场地区、施工道路区、临时堆土场区、改移工程区共9部分组成。
5、采购及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6、服务种类: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7、项目服务期:S315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G329服务期:监测随施工工期。验收:工程完工后20天内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备。
8、本项目预算价:180000元
9、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本项目特定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本项目只接受采购人邀请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3、投标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投标单位,不得确定为成交投标单位: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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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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