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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马村船舶油污水处理项目环保咨询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6 收藏项目
1.招标编号:GZHJ-20240416

2.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及规模

Ø 占地5000m2;

Ø 罐体设计:2个油污水罐(2*1000m³),1个油水分离罐( 500m³ ),1个废油罐(500m³),1个生活污水 罐(500m3) ;

Ø 功能定位:含油污水、生活污水接收处理与排放;

Ø 处理需求:处理能力按 3 万吨/年设计,其中油污水 2 万吨/年,生活污水 1 万吨/年。

Ø 处理工艺:油污水-沉淀分离-聚瓷膜/气浮-MBBR-精分离-蓄水池-纳管排放,污水经储罐进入油水分离器进行油水分离,进入聚瓷膜、气浮装置进一步除油;然后油污水与生活污水罐的污水一起进入MBBR生物反应器进一步去除COD、氨氮,最后经消毒达标排放至下游污水处理厂;系统收集的废油经管道输送至废油罐储存进行回收利用;沉淀池及气浮装置产生的污泥进入叠螺脱水机脱水至含水率≤80%后外运处置。

Ø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位于海南国盛石油有限公司马村油库内,已建码头及海南环科沥青库内(库区预留空地),西临沥青改性厂,东临武亭北路,北临海岸线,南临油库生活区。

Ø 工程现状:海南环科沥青库现有5个储罐,总仓储能力25000m3,一座700吨应急池,污水调节池及配套排污管道。

2.2招标范围:

(1)编制海南马村船舶油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完成主管部门备案手续。

现场勘察,根据项目背景依据生态环境厅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进行编制,环评报审稿报审、组织专家评审、修改报批,并最终形成海南马村船舶油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批稿)及取得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批复文件。

(2)申报并取得排污许可证

现场指导环保设施及排污设施落实,对照环评报告批复和监测数据,对现场进行勘察指导,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取得排污许可证。

(3)编制海南马村船舶油污水处理项目环保验收文件,完成主管部门备案手续。

现场勘察指导、制定污染监测方案、对照环评报告批复和监测数据进行报告编制、组织专家评审、验收公示、国家验收系统上进行备案等必要手续。

(4)控制价:170,000.00元(已包含服务费、资料费、人工费、差旅费、组织专家评审会务费、增值税等受托方为完成本项目约定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登记;

3.2投标人具有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范围需包含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噪声,范围名称与本要求不一致,其实质含义一致或相近即可);

3.3投标人近六个月内(2023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的“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http://114.251.10.92:8080/XYPT/)“编制单位诚信档案”中存在失信行为;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需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以社保证明为准),需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10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3.7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不存在被国际制裁/管制的情形(提供声明函);

3.8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函加盖公章);

3.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项目服务周期及成果:

1.服务周期:

(1)环境影响评价:合同签订日起30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初稿并提交评审。评审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报告(报批稿)并取得环评批复。项目的验收条件以出具评估报告表,完成主管部门备案手续为准。

(2)排污许可证:甲方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批复对项目开展建设。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开展完成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申报后30个工作日内取得排污许可证。

(3)环保验收:项目设备安装完工试运行结束后,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文件初稿。评审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报告(报批稿),25个工作日内取得备案验收。项目的验收条件以出具验收报告表,完成主管部门备案手续为准。

2.项目地点: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海南国盛石油有限公司马村油库;

3. 成果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HJ2.1- 016);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类》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9)《海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10)《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在执行上述规范、规程、标准、报告、文件等的过程中有矛盾时,则以最新的及要求最高的规范、规程或标准作为工作依据,也不限于以上资料。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17,9时30分至2024-04-23,16时00分(请登录)报名。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07日 9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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