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225.7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5.7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供货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与甲方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制造业);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具有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8日 至 2024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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