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E3300000007001019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名称)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线路主要沿大禹快速路-阳明路-会龙路-袍中路-世纪街敷设,全为地下线;设置一座车辆段;接入镜湖控制中心。具体工程规模以批复文件为准,建设地址位于绍兴市,计划于2029年建成。项目业主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总体及总包管理(SXGD5A-SJ-0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省发展改革委监督。
一、本次招标内容
1.5号线一期工程设计总体总包(含总体设计、总包管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配套工作等);2.装修总体设计及导向系统设计;3.系统设计(人防工程);4.工点设计:预留站1(含)到涂山路站(含);5.机电设计(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及消防系统、动力照明系统、管综设计);6.相关专题。具体工程规模以批复文件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设计技术标准及要求》,本次招标☑ 估算造价/□概算投资1207377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一个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设计总体总包项目工作(不包括分包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若合同未能体现上述工作要求的,还须提供合同委托方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或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资格;
2、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一个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设计工作(不包括分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若合同未能体现上述工作要求的,还须提供合同委托方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 3、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不得有因浙江省重点工程招投标违法被行政处罚累计两次及以上的情况;
3、投标文件中拟派从业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4、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5、/。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03月29日至2024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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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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