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盛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拟处置一批废旧物资,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废旧物资处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基本情况与招标范围
基本情况:四川路桥盛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有的一批已经部分拆解,结构不完整,成色老旧,严重腐蚀,现时质量技术状况差,不能满足生产需要且现为闲置状态的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办法进行处置。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废旧物资(清单详见招标公告附表),计划开处置时间为2024年5月,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处置地址:设备租赁站(成都黄龙溪)、特材分公司(成都市锦江区上沙河铺街212号)等,具体以招标人通知的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投标人必须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回收废旧物资的资格和经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一个废旧物资处置的业绩,提供的业绩合同不含税金额达到一定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若投标人成立时间距2024年4月1日未满1年,无业绩要求)。
3.3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提供近2个年度的财务数据,且近2个年度的净利润均需大于0(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数据,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可不提供)。
3.4安全、环保要求:投标人须自行到设备存放地对设备情况、运输线路等进行考察,并有责任收集一切必要的资料,现场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报价中要根据实际考察的设备等情况进行充分考虑;中标人在我单位场地内的一切行为要遵守我单位现场相关人员的要求,不得野蛮操作,不允许中标单位在场地内随意进行现场切割、拆卸、改装(招标人要求的除外),要按照成都市相关环保部门的要求处理物资,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必须满足环保要求,若因中标人随意处理物资造成我公司被举报或被相关部门通报等,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在提货、吊装、运输等有关于此次招标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以上内容需作出承诺。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投标人公司注册所在地的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不曾在与四川路桥各项目供货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四川路桥“不合格供方库”或“黑名单库”中。
3.6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近一年与“四川路桥盛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无诉讼经历,要求附上近一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3.7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各潜在投标人需自行前往拟处置物资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投标人对拟处置的物资的实际情况进行充分的考量后进行报价,若中标,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调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自 2024年4月16日 09时 00 分至 2024年4月21日 09时 00 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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