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诸城复烤厂。
二、项目名称: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诸城复烤厂防虫风幕机等物资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FZC-W-
四、
五、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含税):标段一防虫风幕安装及移机35.2万元;标段二太阳膜采购5.2万元;标段三空调采购5.78万元。投标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兼投兼中)。
3.招标内容:防虫风幕机等物资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4.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60工作日内供货完毕。
6.质 保 期:自产品交付且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1年(投标人可在此基础上自由竞报)。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出具上年度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自2023年4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成立时间不足以满足要求的,应附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6.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惩戒;“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和“天眼查”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8.投标人被列入烟草系统“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9.投标人自2021年04月01日起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10.投标人不得对所投标段内容分解后进行响应。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2.1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
12.2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存在关联、利害、利益关系的不同公司等投标人均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12.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
13.中标单位不得分包转包。
七、投标人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发售时间:2024年04月18日至2024年04月24日,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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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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