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八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综合物流园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绿化工程专业分包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八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黑龙江省八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综合物流园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绿化工程专业分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八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综合物流园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绿化工程专业分包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清单;
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7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
2.4施工地点: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曙光大道与北二路交叉口;
2.5最高投标限价:814,776.00元人民币(大写金额:捌拾壹万肆仟柒佰柒拾陆元整);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1.1项目经理: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2月-2024年04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1.2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管理人员数量配备标准-小型”规定的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21年4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截图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18日00时00分至2024年4月23日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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