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平塘县2024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项目名称)由平塘县水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平水复〔2024〕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平塘县骨干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比例:100.0%,非政府投资比例: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塘县
2.2 建设内容:到通州镇、克度镇等开展山洪灾害演练9场、采购山洪灾害宣传读本1000册、采购安装13套简易水位报警器、13套无线预警广播。
2.3最高限价:151430.00元
2.4 服务期:
(1)服务期:6个月(或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详见清单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2 年或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出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至今任意 1 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如为企业减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3.2 特殊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与本次招标范围相适应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7日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22日17时00分,(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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