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ZZC2024-C3-********-GXX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市****局食品抽样检测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1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近一年(自 2023年 1 月 1 日~2023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委托** 承担过省级及以上食品、食用农产品督抽检任务, 且出具省级及以上监督抽检报告情况平均每年报告数量大于 8000 份(含)的,得 4分;平均每年报告数量 6000 份(含)-8000 份(不含)的,得 2 分;平均每年报告数量 3000 份(含)-6000 份(不含)的,得 1 分;平均每年报告数量少于 3000 份(不含)的,得 0 分。 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的,从成立当月起计算年平均报告数量。(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或以****局通报文件为准,未提供的不得分。)(1)近一年(自 2023年 1 月 1 日~2023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委托** 承担过省级及以上食品、食用农产品督抽检任务, 且出具省级及以上监督抽检报告情况平均每年报告数量大于 600 份(含)的,得 4分;平均每年报告数量 500 份(含)-600 份(不含)的,得 2 分;平均每年报告数量 300 份(含)-500 份(不含)的,得 1 分;平均每年报告数量少于 300 份(不含)的,得 0 分。 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的,从成立当月起计算年平均报告数量。(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2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供应商综合能力情况:取得进出境动植物检疫除害处理单位核准证书的得2分。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2)供应商2023年度省级或以上监督抽检不合格率(满分3分):********%(含)以上得3分;********%(含)~********%(不含)得1分;低于********%(不含)不得分。注:提供省级或以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机构公章,否则不得分。(1)供应商2023年###市或以上监督抽检不合格率(满分5分):********%(含)以上得5分;********%(含)~********%(不含)得3分;低于********%(不含)不得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机构公章,否则不得分。3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对拟指派的项目团队的人员数量、人员构成、专业程度等情况进行评议,其中:(1)独立抽样人员达到 15人,得3分;6-14人,得2分;1-5人,得1分。(2)食品检验业务工作满2年及以上相关人员达到60人,得 3 分;40-59人,得2分20-39人,得1分。(3)食品检验业务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食品领域高级技术职 称人员达到10人,得3分;6-9人,得2分;3-5人,得1分。(4)食品检验业务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食品领域高水平检验 和技术管理人员情况(按最高水平人员得分计算,得分不作累加):拥有国家级专家:得4分;省级专家:得2分;行业专家:得1分;(5)有广西壮族###市****局认定的食品核查处置技术专家,得2分。相关人员须提供社保记录、职称证书、通报文件等证明材料,未达到上述要求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得 0 分。(2)-(4)符合要求的人员可同时计入打分。 注:国家级食品安全专家:提供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全国标准化委员会委员证书原件扫描件、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员查询证明原件扫描件、国家部委授予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专家证明原件扫描件,以上三种证明材料提供一对拟指派的项目团队的人员数量、人员构成、专业程度等情况进行评议,其中:(1)独立抽样人员达到 15人,得3分;6-14人,得2分;1-5人,得1分。(2)食品检验业务工作满2年及以上相关人员达到60人,得 5 分;40-59人,得2分20-39人,得1分。(3)食品检验业务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高级技术职 称人员达到10人,得3分;6-9人,得2分;3-5人,得1分。(4)食品检验业务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食品领域高水平检验 和技术管理人员情况(按最高水平人员得分计算,得分不作累加):拥有国家级专家:得4分;省级专家:得2分;行业专家:得1分;(2)-(4)符合要求的人员可同时计入打分。 注:国家级食品安全专家:提供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全国标准化委员会委员证书原件扫描件、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员查询证明原件扫描件、国家部委授予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专家证明原件扫描件,以上三种证明材料提供一种及以上即可省级食品安全专家:省级或行业食品级食品相关专家提供省级部门或行业颁发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4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投标人2023年参加过国家或省级食品监管部门组织的承检机构综合考核情况(10分):综合考核评价得分排名:1~8名,得10分;综合考核评价得分排名:9~16名,得5分;综合考核评价得分排名:16名以后,不得分;在盲样考核中有可疑、不满意或不合格结果的,不论排名高低均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投标人2023年参加过国家或省级食品监管部门组织的承检机构综合考核情况(10分):综合考核评价得分排名:1~11名,得10分;综合考核评价得分排名:12~15名,得5分;综合考核评价得分排名:15名以后,不得分;在盲样考核中有可疑、不满意或不合格结果的,不论排名高低均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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