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清远市
一、 招标条件
本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建系统硬件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40.00万元;招标人为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规模:招标内容为自建系统硬件维保服务,中标人数量1家,合同有效期为贰年(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1:采购内容1:自建系统硬件维保服务;采购预算:人民币400000.00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1:自建系统硬件维保服务)投标人的资格能力要求:
1. 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供应商未被列入招标人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且未处于禁入期内;(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4月17日9时00分到2024年4月24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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