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南川区国道G243线K375+470-K378+690段公路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已由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南川发改委发(2024)12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南川区公路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 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南川区公路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南川区头渡镇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为连接南川区金山、头渡、德隆等乡镇的主要道路,共计11处地质灾害,直接影响公路长度为1744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灾害防治工程、路基路面工程、截排水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469.8572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所示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
缺陷责任期要求:12个月。
2.6 标段划分: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4.招标文件的获取公告发布至2024-04-22 17:00:00(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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