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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商河县城乡供水供热及排水提升改造工程(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部分)——鑫源路(滨河路—田园路)段、青年路(滨河路—田园路)段、永安街(兴隆街—田园路)段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以及雨水口检查井提升加固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工期:365日历日,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4、质量标准:合格。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且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0年至2022年)财务状况表(企业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企业成立至2022年的)。 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17日)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17日(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加盖公章);投标人在投标信息填报时需提供“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合格投标单位确定方法: 资格预审。 (一)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均不超过12家(含12家)时,招标人采用合格制进行资格预审; (二)申请人超过12家,招标人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预审,按照评分排名选择9家合格申请人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企业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期间将对所提报的业绩进行公示,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4年4月17日9时0分-2024年4月22日17时0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 4月 28日 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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