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安能二局设备物联网管理系统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安能二局设备物联网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已由中国安能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安能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物联网硬件终端和软件系统(1.先期主要在20台矿用自卸车、7台挖掘机、2台推土机、8台振动碾上安装硬件终端,首次开通软件项目端口数5个,后期根据设备管理实际需要,增加施工设备硬件安装和开通项目软件端口数量,具体已合同执行期间实际采购量为准。2.交货地点为招标人所在浙江、山东、安微、江西等项目部,具体按照招标人指定地点确定。3.有效投标单位需提供5套硬件和软件,负责安装至招标人指定的施工设备上,进行为期1-3个月的运行测试,测试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补偿,超过部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单位不给予补偿。4.物联网硬件终端无需连接电线,自带电池并支持太阳能充电。5.软件系统采用SAAS服务模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在履行合同中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政处罚、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系统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提供查询结果及承诺函);
3.4.投标人2021年至今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中任何一年(2021至2023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由其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对于财务会计报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所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4月22日10:00分(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2024年5月 8日 10 :00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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