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山西路桥集团交通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山西数字化交通产业园一期、二期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等技术服务谈判采购 | 项目编号 | 2024-JTCYKFGS-FW-012 |
| 招采方式 | 谈判采购 | 招采类型 | 服务 |
| 招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4-04-16 18:00:00 | 招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4-19 18:00:00 |
| 开标时间 | 2024-04-26 08:30:00 | 开标地点 | (请登录) |
山西路桥集团交通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山西数字化交通产业园一期、二期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等技术服务项目 已具备釆购条件,现面向全社会进行谈判采购。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山西路桥集团交通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山西数字化交通产业园一期、二期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等技术服务
1.2 采购人: 山西路桥集团交通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山西路桥集团交通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山西数字化交通产业园一期、二期一阶段建设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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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最高限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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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山西数字化交通产业园一期、二期一阶段建设工程项目 |
山西路桥集团交通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山西数字化交通产业园一期、二期一阶段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等技术服务,包括工程结算审核、建设项目审计等专项咨询服务。 |
57.56万元,其中工程结算审核基本收费43.45万元,工程结算审核效益收费费率不高于1.6%,竣工决算审计14.11万元。 |
2.2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 。
2.3 服务地点: 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平头镇山西数字化交通产业园 。
2.4 质量要求: 合格,提供真实合理的内部审计报告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一般纳税人资格,须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有效名单中,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一年(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或新晋升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可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4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独立完成过1项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 2021年4 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行业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确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须提供可体现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在册员工的社保证明,以近一个月内供应商登录社保局网站下载的社保证明材料为准(至少缴至上一年12月)。
(6)其他要求: 同类项目业绩是指审计业务及与之相关的业务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或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单位,同时参与了本项目同一标包的响应。
(4)其他: 处于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禁止在其范围内投标的期限内 。
3.3 供应商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4 本次采购 接受 联合体。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两 家,并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应有两个法人组成,联合体应在投标前组成,投标时应递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3)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应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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