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服务项目工期/服务期:从采购方发出的监理工作书面通知中要求的进场时间为起点至2号机组临时验收结束。项目地点:象山 项目范围概括:按照国家相关监理法规要求,对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的总承包范围全部建设工程子项和配套工程实施监理(含爆破监理、海工监理、环境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环境控制、合同管理、文档管理、质量保修、工程预验收及现场组织协调等。本次委托**约130亿元,不包含已签订合同的正挖、搅拌站建安工程监理项目,不包含已签订委托**、施工用水(厂外)监理项目。要求按照技术规格书对四大控制(安全、质量、进度、费用)的要求,制定把监理挺在前面的具体工作方案,审核后纳入后续的各领域一体化管控方案中执行;要求提供针对金七门核电监理的新质生产力方案,提出新目标、新要求,进一****公司QC签点数量和质量,从体系****公司管理价值。通过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提供质优先进的生产力推动实现更高素质劳动者、更高技术含量劳动资料、更广范围劳动对象的跃升,合理利用人力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工器具应用,确保业主负责制下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安全、质量。后续按照技术规格书要求新质生产力考核指标执行。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采购技术规格书》。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的现行验收规范、规程及标准,并且达到采购方要求的标准。详见技术规格相关要求。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供应商应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3 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住房和城乡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2)具有10年以上(自投标截止日为止往前计算)电力工程建设的监理经验(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应担任过百万千瓦等级核电机组主体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4)应承诺每月驻厂不低于22天。4 投标人拟派的副总监理工程师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住房和城乡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2)具有8年以上(自投标截止日为止往前计)电力工程建设的监理经验(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应具有6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主体工程监理业绩(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5 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副总监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或行业及地方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培训合格证书;(2)应担任过6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监理或施工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的经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上述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中专业类别覆盖本工程主要专业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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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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