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兴安盟人民医院小额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YCZB-2024-007
3.内容及分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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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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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给排水零星维修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经审计后的竣(交)工结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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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门窗零星维修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经审计后的竣(交)工结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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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墙地面零星维修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经审计后的竣(交)工结算价 |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
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按子包的顺序进行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已获得子包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子包二的候选人推荐资格;子包二从具有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中,排名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次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各标段通用)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给排水零星维修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合同包2(门窗零星维修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合同包3(墙地面零星维修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04月17日至2024年04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请登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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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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