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YGL-(2024CG)005
项目名称:贵阳市白云区牛场乡瓦窑村灌溉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426489.12元
最高限价(元):2426489.12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贵阳市白云区牛场乡瓦窑村灌溉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426489.12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山塘改造。(2)提水泵站及输水管线。(3)沟渠改造。(4)改造生产道路。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5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本项目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及有效的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一般资格要求:
4.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基本开户银行近半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非纳税组织或纳税零申报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书面承诺;如不需缴纳的,需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
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7日 至2024年04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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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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