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 项目编号 |
370700MB2870915202416F023405 |
项目名称 |
S221下小线安丘黑山村至安丘临朐界段、临朐安丘界至临朐小关段等2个路面改造工程 |
| 项目所在地 |
潍坊市 |
建设性质 |
大中修 |
| 招标备案号 |
JL202404348-AWJBA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编号 |
JL202404348 |
招标类别 |
监理 |
| 项目立项单位 |
山东省财政厅 |
项目立项文号 |
鲁财建指[2023]48号 |
| 项目法人单位 |
潍坊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招标人 |
潍坊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投标形式 |
双信封 |
|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
122天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财政拨款和地方自筹100% |
| 评标细则 |
查看评标办法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S221下小线安丘黑山村至安丘临朐界段和S221下小线临朐安丘界至临朐小关段等2个路面改造工程项目。 S221下小线安丘黑山村至安丘临朐界段路面改造工程,起点位于S221下小线安丘黑山村(K140+070),终于安丘临朐界(K150+044),路线全长9.974公里,一、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80公里/小时,路面宽度12米、22米。 S221下小线临朐安丘界至临朐小关段路面改造工程,起点位于临朐安丘界(K150+044),终于临朐小关村西G233克黄线交叉口(K156+869),路线全长6.825公里,一、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80公里/小时,路面宽度10米、23米。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一个监理标段,负责S221下小线安丘黑山村至安丘临朐界段路面改造工程和S221下小线临朐安丘界至临朐小关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图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施工全过程的监理及后续服务工作。预计监理服务期487日历天,其中:项目施工工期122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
| 2.2 标段划分 |
1. 标段名称:监理一标段,标段号:JL1,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16.799KM。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监理一标段
(JL1) |
监理一标段负责负责S221下小线安丘黑山村至安丘临朐界段路面改造工程和S221下小线临朐安丘界至临朐小关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图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施工全过程的监理及后续服务工作。 |
资质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
| 业绩要求 |
2021年1月1日(以交工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2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大(中)修或新建、改建工程公路路面施工监理业绩。 |
| 财务要求 |
2020-2022年或2021-2023年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小于1。企业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交财务状况。 |
| 信誉要求 |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投标人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⑦投标人未在“信用交通”网站(http://jtt.shandong.gov.cn/xyjt/jsp/shouye/xyjt/xypj/erji_xypj.jsp)“安全生产”、“公路建设”信用评价中被评为C级和D级; ⑧投标人未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人员要求 |
1.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经历。
2.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含)以上资格,持有交通运输部安全、环保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3.试验检测监理工程师 (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一、试验、检测设备满足工程质量检验需要; 二、办公设施及车辆满足工程检测巡查需要。 |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 其他要求 |
无 |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
| 3.3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已注册成功的无需重复注册),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拟投标项目登记确认。 |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3.5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4-04-17至2024-04-2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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