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宣恩县老城区、南岸污水管网分流制改造工程(EPC)已由宣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宣发改审【2022】326号、【2020】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宣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宣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宣恩县贡水河南岸城区、老城区
建设规模:(1)改造宣恩县贡水河南岸污水管网,包括在宣恩县南岸的贡水河湿地公园、兴隆大道、民族五路、水厂路、人民路、党校连接线等沿线进行污水管网分流制改造,拟新建DN400污水管聚乙烯PE100管7575m,新建DN800污水管聚乙烯PE100管9816m,新建检查井365座,化粪池6座;拆除并恢复水泥路面1949㎡、沥青路面1381㎡、人行道15822㎡,挖方17423㎡,填方6970㎡等。(2)拟对宣恩县老城区污水管网及污水接户系统进行改造,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污水管35484米,铺设污水接户管32617米;配套建设雨水口、检查井、河道检查井等其他附属设施。(3)业主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和现场情况对施工内容做出调整的其他内容。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的地质勘察、地形图测量、各阶段评审及相关费用、施工图审查、开工到竣工的配合服务、工程变更和优化调整、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招标人要求保质保量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2、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工作内容及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安排的其它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有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6-01
合同估算价:139000000.00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要求);(2)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2019年3月1日至今承接过1个单项类似市政相关工程,包括 PPP 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或F+EPC)、施工总承包、工程设计中任意一项的项目业绩(包括已完工和在建项目,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4)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市政行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③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④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3人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按实际年度提供(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6)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 号)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提供承诺,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证书,且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3家。联合体的资质、人员等其他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1.4.1的规定;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 ③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相关事宜;⑤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04月17日至2024年04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5月07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宣恩县老城区、南岸污水管网分流制改造工程(EPC)已由宣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宣发改审【2022】326号、【2020】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宣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宣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宣恩县贡水河南岸城区、老城区
建设规模:(1)改造宣恩县贡水河南岸污水管网,包括在宣恩县南岸的贡水河湿地公园、兴隆大道、民族五路、水厂路、人民路、党校连接线等沿线进行污水管网分流制改造,拟新建DN400污水管聚乙烯PE100管7575m,新建DN800污水管聚乙烯PE100管9816m,新建检查井365座,化粪池6座;拆除并恢复水泥路面1949㎡、沥青路面1381㎡、人行道15822㎡,挖方17423㎡,填方6970㎡等。(2)拟对宣恩县老城区污水管网及污水接户系统进行改造,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污水管35484米,铺设污水接户管32617米;配套建设雨水口、检查井、河道检查井等其他附属设施。(3)业主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和现场情况对施工内容做出调整的其他内容。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的地质勘察、地形图测量、各阶段评审及相关费用、施工图审查、开工到竣工的配合服务、工程变更和优化调整、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招标人要求保质保量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2、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工作内容及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安排的其它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有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6-01
合同估算价:139000000.00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要求);(2)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2019年3月1日至今承接过1个单项类似市政相关工程,包括 PPP 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或F+EPC)、施工总承包、工程设计中任意一项的项目业绩(包括已完工和在建项目,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4)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市政行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③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④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3人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按实际年度提供(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6)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 号)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提供承诺,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证书,且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3家。联合体的资质、人员等其他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1.4.1的规定;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 ③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相关事宜;⑤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04月17日至2024年04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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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5月07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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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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