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垫江县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白家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二次)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2023]71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垫江县白家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垫江县白家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垫江县白家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涉及白家镇烟坡村、静峰村、湖滨社区、农安社区、合兴村整治山坪塘共计5口、整治渠道2个,烟坡村整治2座提水泵房并新建提水管道;农安社区新建1座提水泵房及新建1座200m³蓄水池及配套提水管道,新建喷灌灌区配套智能化水肥一体化喷灌泵房1座;静峰村新建3个喷灌灌区配套智能化水肥一体化喷灌泵房3座,新建200m³蓄水池1座,整治提水泵房1座及新建提水泵房1座、湖滨社区新建2个提水管道,新建200m³蓄水池2座;本项目共设计道路有6条,长4.044KM。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732.2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608万元
2.4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及图纸说明、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含补遗、答疑)的所有工作内容。若施工图纸中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4.招标文件的获取本公告发布至2024-04-22 12:00:00(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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