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200台云控油机设备采购(含智能取信模块接入云控平台及三年设备整机质保)、安装调试。
1.2招标内容:200台云控油机设备采购(含智能取信模块接入云控平台及三年设备整机质保)、安装调试。项目预算金额:不含税182.65万元,税率13%,含税20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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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总价(万元) |
税率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总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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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0A直流固定式云控油机(含安装调试) |
台 |
184 |
8849.56 |
162.83 |
13% |
10000 |
184 |
|
2 |
160A直流固定式云控油机(含安装调试) |
台 |
16 |
12389.38 |
19.82 |
13% |
14000 |
22.4 |
|
合计 |
182.65 |
/ |
/ |
2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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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中标份额100%。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税最高投标单价的,其投标将否决。
1.5合同签订方式:单项合同。
1.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7交货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安装调试。
1.8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境内,直发现场到各地市甲方指定地点。
1.9质保期: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设备整机质保(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免费提供电话故障诊断服务和现场故障排除服务)。
1.10满足现行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书要求。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企业组织: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 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21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同类产品(直流发电机)销售业绩,且累计销售业绩金额不低于50万元。
注:(1)业绩:统计以期间签订的合同对应发票(发票时间自2021年01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金额为准;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大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有效订单,框架合同以订单对应发票为准,发票扫描件体现的发票内容、发票二维码、发票号、开票日期等应清晰可见,上述信息不全或材料模糊不清晰,评审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以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结果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若查实作假行为,则投标人将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黑名单;
(3)发票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2.1.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非法分包。
2.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仅接受产品制造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
2.1.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需提供承诺书)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02月0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9年02月0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02月0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黑龙江省“禁止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黑龙江省“黑名单”的。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投标产品(直流发电机)应通过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MA资质)的检测,并具备合格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出具日期应为2021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止,检测结果须为合格。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7日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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