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AIGC智能营销模型”科技项目技术协作单位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AIGC智能营销模型”科技项目技术协作单位采购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RHZB2024005
2.3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4采购内容:“AIGC智能营销模型”科技项目技术协作单位采购
2.5交付方式:2024年8月前完成核心模块开发,并验证研究效果;2024年9-11月在黑龙江、湖北两省进行推广试点;2024年11月末完成验收。
2.6 预算金额:128.12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或以上(总体集成或软件开发)资质。
3.1.1 其他要求:
3.1.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1.5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
3.1.1.7 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1.8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报;
3.1.1.9 列入中国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及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1.1.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法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04月16日至2024年04月18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公开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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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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