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安新区湖潮乡芦猫塘村农灌沟渠及损毁喷灌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监理已由 贵州贵安新区统筹城乡发展局 以 黔贵安统发复[2024]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阳市花溪区湖潮苗族布依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第四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贵安新区湖潮乡芦猫塘村农灌沟渠及损毁喷灌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监理2.2建设地点:贵安新区湖潮乡芦猫塘村大坡脚组及农牧场组;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在猫塘村大坡脚组水源地猫塘组深井内安装250qj80-140/7深井水泵1台及配套电气设备,大坡脚组新建和维修原有农灌沟渠2000米;在农牧场组安装PE100供水喷灌管道,主管De110供水喷灌管道1050米、De75供水喷灌管道650米,De50供水喷灌管道500米,De75变De50供水喷灌管道闸阀16个,De110变De75供水喷灌管道闸阀8个。
2.4监理服务期:工程开工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2.5招标范围: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提供注册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及近6个月内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其投标的声明函。
(2)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发生重大工程安全和质量事故。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没有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没有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本次采购事中、事后发现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或中标结果,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内容(格式自拟)投标人自行声明是否满足资格审查标准中的信誉要求。如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4年4月17日09:00至2024年4月19日17:00。
4.2.
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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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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