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4.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具体时间以采购方要求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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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供应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军队单位不作要求;(2)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供应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投标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需提供)。(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供应商提供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5日 至 2024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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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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