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万元
最高限价:120.0万元
采购需求:
|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 第1包 | 否 | 120 | 120 | 餐饮服务 | 对中塘镇机关食堂进行运营管理,负责每日为采购人职工提供三餐(早、中、晚)服务,并负责食堂人员、水、电、气安全,以及日常的服务管理工作。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财务状况报告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B.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止到磋商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5日到 2024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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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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