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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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段 |
名称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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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开展满意度测评项目 |
详见竞争性 磋商文件 |
180000.00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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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合计 |
1项 |
预算合计 |
18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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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12月8日颁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5日 至 2024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0.0 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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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