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YZLLB2024-C3-009-XCQT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忻城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磋商
本采购项目属于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柒拾陆万元整(¥760000.00)/年,服务期2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柒拾陆万元整(¥760000.00)/年,服务期2年。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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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服务要求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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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家税务总局忻城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
1项 |
为保障国家税务总局忻城县税务局后勤工作顺利运转,现需对来宾市忻城县芝州二路东门广场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来宾市忻城县鞍山路84号忻城县税务局、来宾市忻城县芝州一路20号忻城县税务局办公区、忻城县税务局大塘税务分局、忻城县税务局红渡分局等区域物业进行采购,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共秩序管理服务、保洁服务、食堂服务、水电维护服务等内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 2年【本项目采取一次采购两年沿用,实行一年一签合同分月付款的办法。成交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有效期一年的采购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期满后,在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以及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与成交供应商续签第二年合同,续签总金额以采购人第二年实际预算安排为准;一年合同期满但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需求取消,经采购人提前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顺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或登记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的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4.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采购文件每本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4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