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性采购条件
竞争性采购人已与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签订 深圳市机场东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前期工程综合标交通疏解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项目名称)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编号: STT-0180/2023 ),拟对该项目 交通疏解 工程的施工进行专业分包,分包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分包工程己具备竞争性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竞争性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机场东综合交通枢纽位于机场东航站区与下十围路东延长线、宝安大道、兴华路所围合的区域 ,由新建的东航站区、计划2025年运营的深茂铁路、在建深大城际线、在建12号线、既有1号线、规划20号线、规划26号线组成,一同构建集航空、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城市轨道等多种交通方式于一体的“空铁联运、站城一体”综合交通枢纽。主要包括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深大城际线、枢纽换乘核心区、航站区相关工程、交通接驳设施、地面附属设施、市政配套道路、景观工程、施工期间占用和施工后恢复的市政道路、管线、绿化设施及同步实施的开发建筑地下室等。
2.2 建设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2.3 竞争性采购内容: 本合同机场东枢纽交通疏解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因枢纽工程建设引起的:
(1)新建道路工程(含永久性道路与临时性道路);
(2)道路挖掘(不含主体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挖掘)及恢复工程(含道路拓宽、道路改建、拆迁、配合管线改迁必要的道路挖掘及恢复、主体工程施工范围内的道路恢复);
(3)桥梁、涵洞的新建及拆除工程;
(4)本标段范围的路灯及其配套工程的改迁、临时恢复、永久恢复工程;
(5)交通工程(含交通设施、交通信号监控)拆除及恢复;
(6)本标段范围的施工引起的周边片区的交通微循环改造;
(7)负责施工期间的工程施工交通占道办证、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办证等涉及交委、城管、交管、灯光环境管理中心等政府部门的手续办理和协调工作,配合其他管线改移及恢复、枢纽工程施工,做好交通维护、协管等工作,交通疏解施工围挡图案(按政府及业主要求)张贴;
(8)根据政府部门及业主的要求,按照工程现场实际情况,调整工程内容及工程范围。
2.4 计划工期: 作业总日历天数为1735天,具体时间视工程实际进度及发包人要求,实际开工日期以通知的为准。
2.5 质量要求: 合格,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按主合同标准),具体应执行的质量标准、规范文件按主合同。工程安质环措施要求须符合项目有关安质环要求、标准。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具有市政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独立法人。
3.2 业绩要求: 至少有一项交通疏解工程专业分包类似项目。
3.3 信誉要求: 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近2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无违法行为。
3.4 项目经理资格: 聘任合同必须由报价人单位与之签订;与报价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银行代工流水记录优先);报价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或其他能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的文件。持有一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级及以上的证书。
3.5 请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前登录
竞争性采购人已与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签订 深圳市机场东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前期工程综合标交通疏解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项目名称)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编号: STT-0180/2023 ),拟对该项目 交通疏解 工程的施工进行专业分包,分包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分包工程己具备竞争性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竞争性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机场东综合交通枢纽位于机场东航站区与下十围路东延长线、宝安大道、兴华路所围合的区域 ,由新建的东航站区、计划2025年运营的深茂铁路、在建深大城际线、在建12号线、既有1号线、规划20号线、规划26号线组成,一同构建集航空、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城市轨道等多种交通方式于一体的“空铁联运、站城一体”综合交通枢纽。主要包括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深大城际线、枢纽换乘核心区、航站区相关工程、交通接驳设施、地面附属设施、市政配套道路、景观工程、施工期间占用和施工后恢复的市政道路、管线、绿化设施及同步实施的开发建筑地下室等。
2.2 建设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2.3 竞争性采购内容: 本合同机场东枢纽交通疏解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因枢纽工程建设引起的:
(1)新建道路工程(含永久性道路与临时性道路);
(2)道路挖掘(不含主体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挖掘)及恢复工程(含道路拓宽、道路改建、拆迁、配合管线改迁必要的道路挖掘及恢复、主体工程施工范围内的道路恢复);
(3)桥梁、涵洞的新建及拆除工程;
(4)本标段范围的路灯及其配套工程的改迁、临时恢复、永久恢复工程;
(5)交通工程(含交通设施、交通信号监控)拆除及恢复;
(6)本标段范围的施工引起的周边片区的交通微循环改造;
(7)负责施工期间的工程施工交通占道办证、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办证等涉及交委、城管、交管、灯光环境管理中心等政府部门的手续办理和协调工作,配合其他管线改移及恢复、枢纽工程施工,做好交通维护、协管等工作,交通疏解施工围挡图案(按政府及业主要求)张贴;
(8)根据政府部门及业主的要求,按照工程现场实际情况,调整工程内容及工程范围。
2.4 计划工期: 作业总日历天数为1735天,具体时间视工程实际进度及发包人要求,实际开工日期以通知的为准。
2.5 质量要求: 合格,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按主合同标准),具体应执行的质量标准、规范文件按主合同。工程安质环措施要求须符合项目有关安质环要求、标准。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具有市政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独立法人。
3.2 业绩要求: 至少有一项交通疏解工程专业分包类似项目。
3.3 信誉要求: 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近2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无违法行为。
3.4 项目经理资格: 聘任合同必须由报价人单位与之签订;与报价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银行代工流水记录优先);报价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或其他能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的文件。持有一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级及以上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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